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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臬
陈臬
chén niè
  • 陈臬的解释
  • 1.《书.康诰》﹕"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孔传﹕"汝当布陈是法。"后因称张布刑法为"陈臬"。亦借指任司法官职。

  • 词语解释:

  • 因称张布刑法为'陈臬'。亦借指任司法官职。
  • 基础解释:

  • 因称张布刑法为/'陈臬/'。亦借指任司法官职。
  • 引证解释:

  • ⒈后因称张布刑法为“陈臬”。亦借指任司法官职。引《书·康诰》:“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孔传:“汝当布陈是法。”清平步青《霞外攟屑·诗话下·朱文正公诗》:“文正早丧太夫人,而封公健在,至甲申,文正陈臬八闽,始归道山。”
  • 网络解释:

  • 陈臬陈臬(1899—?)广东人,字鹤鸣。曾任汪精卫副官。汪伪行政院庶务科科长、江西省税务局局长,汪伪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卫士团团长,汪伪中央宪兵司令部司令,汪伪中央宪兵司令部特别党部特派员。
  • 综合释义:

  • 《书·康诰》:“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孔传:“汝当布陈是法。”后因称张布刑法为“陈臬”。亦借指任司法官职。清平步青《霞外攟屑·诗话下·朱文正公诗》:“文正早丧太夫人,而封公健在,至甲申,文正陈臬八闽,始归道山。”
  • 汉语大词典:

  • 《书·康诰》:“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孔传:“汝当布陈是法。”后因称张布刑法为“陈臬”。亦借指任司法官职。清平步青《霞外捃屑·诗话下·朱文正公诗》:“文正早丧太夫人,而封公健在,至甲申,文正陈臬八闽,始归道山。”
  • 其他释义:

  • 1.《书.康诰》﹕'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孔传﹕'汝当布陈是法。'后因称张布刑法为'陈臬'。亦借指任司法官职。
陈臬的书写
字义分解

读音:chén

[chén]

排列,摆设:陈列。陈兵。 ◎ 述说:陈述。陈情。详陈。陈诉。陈说。 ◎ 旧的,时间久的:陈旧。陈腐。陈醋。推陈出新。陈陈相因。陈迹。陈皮。 ◎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淮阳县一带。 ◎ 中国朝代名,南朝最末的王朝。 ◎ 姓。

读音:niè

[niè]

箭靶子。 ◎ 古代测日影的标杆。 ◎ 标准,法式: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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