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代的法典。金熙宗皇统五年(公元1145年)颁行《皇统制》﹐后经数次修订﹐迄章宗泰和二年(公元1202年)颁行《泰和律令敕条格式》﹐是金代最大的一部法典。全文已失传。 2.指黄金分割。谓各部分互成适当比例的规律。
读音:jīn
[jīn]
一种化学元素,符号Au,原子序数79,黄赤色,质软:黄金。金子。金笔。 ◎ 金一类的,具有光泽、延展性,容易传热和导电的固体的通称(汞除外)。:金属。五金(旧指金银铜铁锡)。合金(两种或多种金属混合而成的金属)。金文(铸或刻在商周青铜器上的铭文,旧称“钟鼎文”)。 ◎ 钱:现金。基金。挥金如土。 ◎ 指兵器或金属制的乐器:金革(兵器甲铠的总称,引申指战争)。金声(a.钲声;b.钟声)。金鼓(锣鼓)。 ◎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 喻尊贵、贵重、难得、持久、坚固、有光泽等:金兰(友情深)。金刚(
读音:lǜ
[lǜ]
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 约束:律己。 ◎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 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