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代中央各部据以办事的常例成规。 清 王韬 《尚简》:“故吾尝曰:吏胥所据之部例,士子所习之时文,皆可尽付之 祝融 虐燄中而后大快也。”
读音:bù
[bù]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部。编辑部。部队(军队)。 ◎ 具有统属关系:所部五十人。部下。部将。部属。部首。部落(luò)。 ◎ 安置安排:部署。 ◎ 量词:一部小说。三部汽车。
读音:lì
[lì]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例证。例题。举例。例句。例如。 ◎ 规定:例外(不按规定的,和一般情况不同的)。体例。凡例。条例。破例。发凡起例。 ◎ 按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例会。例假。例行公事。 ◎ 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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