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祭祀时赐助祭者以酒爵。《礼记·祭统》:“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羣有司皆以齿,此所谓长幼有序。” 孔颖达 疏:“爵,酒爵也。谓祭祀旅酬时赐助祭者酒爵,故云赐爵。”(2).赐予爵位。《商君书·境内》:“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后汉书·顺帝纪》:“立皇后 梁氏 。赐爵,人二级。”《旧唐书·儒学传上·欧阳通》:“五迁, 垂拱 中至殿中监,赐爵 渤海子 。” 清 李元度 《国朝先正事略·张文和公》:“ 高宗 即位,倚任有加,赐爵三等子。”
读音:cì
[cì]
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赐予。赐死。赏赐。恩赐。 ◎ 敬辞:请赐教。希赐函。 ◎ 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厚赐。受赐良多。
读音:jué
[jué]
古代饮酒的器皿,三足,以不同的形状显示使用者的身份。 ◎ 君主国家贵族封号(中国古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官爵。爵禄(爵位和俸禄)。爵士。 ◎ 古同“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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