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说佛经佛法。
读音:tán
[tán]
说,对话:谈天。谈心。谈论。谈话。谈判。谈吐。恳谈。洽谈。漫谈。谈笑风生。 ◎ 言论,听说的话:笑谈。无稽之谈。传为美谈。 ◎ 姓。
读音:jìng,jīng
[jìng,jīng]
织布时用梭穿织的竖纱,编织物的纵线,与“纬”相对:经纱。经线。经纶(a.整理过的蚕丝;b.喻政治规划)。 ◎ 地理学上指通过南北极与赤道成直角的线(亦作“子午线”):东经。西经。经度。经纬仪。 ◎ 作为思想、道德、行为等标准的书,亦称宗教中讲教义的书,或称某一方面事物的专著:诗经。易经。经书。经卷。经文。经义。经传(zhuàn )(儒家经典与注疏的合称)。四书五经。经史子集。黄帝内经。 ◎ 治理,管理:经理。经营。经商。经济。经纪。经天纬地。 ◎ 通过:经过。经历。经验。经手。经办。经年累月。经久
读音:shuì,shuō,tuō,yuè
[shuì,shuō,tuō,yuè]
用话来表达意思:说话。说明。演说。解说。 ◎ 介绍:说合(a.从中介绍;b.商议;c.说和。“合”均读轻声)。说媒。 ◎ 言论,主张:学说。著书立说。 ◎ 责备:数说。 ◎ 文体的一种,如韩愈的《师说》。● 说 (説) yuè ㄩㄝˋ ◎ 古同“悦”。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