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理刑法。 唐 陈鸿 《东城老父传》:“及老人见四十三省郎吏,有理刑才名,大者出使郡,小者镇县。”(2).指掌理刑法之官。《醒世姻缘传》第十二回:“乞亲提审,或批理刑 褚青天 究解。”
读音:lǐ
[lǐ]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 古代指狱官、法官。 ◎ 姓。
读音:xíng
[xíng]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
邮箱: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