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烧毁去除。《魏书·敬宗孝庄帝纪》:“詔以前朝勋书多窃冒,宜一切焚弃之。”《文选·应璩<百一诗>》 李善 题解引 晋 张方 《楚国先贤传》:“ 汝南 应休璉 作《百一篇诗》讥切时事,徧以示在事者,咸皆怪愕,或以为应焚弃之。 何晏 独无怪也。”(2).指焚如和弃市。《旧唐书·哀帝纪》:“示焚弃之典,以惩显负之踪。”参见“ 焚如 ”。
读音:fén
[fén]
烧:焚烧。焚毁。焚化。焚香。焚书坑儒。焚膏继晷(“膏”,油脂;“晷”,日影;形容夜以继日地用功读书或努力工作)。忧心如焚。
读音:qì
[qì]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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