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名)指司法和审判人员。 [构成]偏正式:法(官 [例句]法官执法要公正。(作主语)
1.judge; justice
◎ 法官 fǎguān(1) [judge]∶具有审理和裁决争讼问题的权力的政府官员;尤指法院中的负责法官,通常在任命中这样命名(2) [justice]∶正式受命主持法庭或进行审讯和裁决争端并执法的人(1).司法官吏。《商君书·定分》:“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 元 刘壎 《隐居通议·杂录》:“ 杜镐 侍郎兄仕 江 南为法官。” 洪深 《五奎桥》第一幕:“我是一个法官,不能不维护法律的尊严。”(2).对道士的尊称。《西游记》第六七回:“不拘到那里,也寻一个法官把妖拿了,却怎么就甘受他三年磨折?”《红楼梦》第一○二回:“三位法官行香取水毕,然后擂起法鼓。”(3).见“ 法宫 ”。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读音:guān
[guān]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 ◎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官办。官费。官方。官府。 ◎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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