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事 fǎshì[religious ceremonies] 指天主教的宗教仪式,也指僧道拜忏、打醮等事
(1).指法律、政令。《史记·李斯列传》:“ 高 受詔教习 胡亥 ,使学以法事数年矣,未尝见过失。”(2).指供佛、礼忏、打醮、修斋等宗教法会、仪式。 晋 法显 《佛国记》:“道俗云集,烧香然灯,种种法事,昼夜不息。” 前蜀 杜光庭 《皇太子青城山修斋词》:“谨遣 得一大师 ,赐紫 张茂卿 等一十四人虔修法事,愿鉴丹诚。”(3).指巫师、术士“作法”捉妖驱邪。《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一回:“待他作了法事,请了上界真神,把金银化成仙丹,用开水冲服,才能见效。” 孙犁 《耕堂散文·游击区生活一星期》:“他们的小队长在附近村庄请来一个捉妖的,在炮楼上摆香坛行法事,念咒捉妖。”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读音:shì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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