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掌管市场贸易的官员。治,通“ 司 ”。《荀子·王制》:“脩採清,易道路,谨盗贼,平室律,以时顺修,使宾旅安而货财通,治市之事也。” 于省吾 《双剑誃诸子新证·荀子二》:“治市,即司市。《周礼》有‘司市’。”参见“ 司市 ”。
读音:zhì
[zhì]
管理,处理:治理。治家。治丧。治标。治本。治国安邦。自治。统治(a.管理;b.分配)。 ◎ 整理:治河。治水。 ◎ 惩办:治罪。处(chǔ)治。 ◎ 医疗:治病。治疗。医治。 ◎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治蝗。治蚜虫。 ◎ 从事研究:治学。治史。 ◎ 安定:治世。治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治。 ◎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 姓。
读音:shì
[shì]
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 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市。都(dū)市。市镇。 ◎ 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市。南京市。 ◎ 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市制。市尺。市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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