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治历 ”。亦作“ 治歷 ”。制定历法;研究历法。《易·革》:“君子以治歷明时。”《汉书·律历志上》:“ 姓 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 汉 《太初历》。”《新唐书·豆卢瑑传》:“初, 咸通 中,有治歷者工言祸福。”
读音:zhì
[zhì]
管理,处理:治理。治家。治丧。治标。治本。治国安邦。自治。统治(a.管理;b.分配)。 ◎ 整理:治河。治水。 ◎ 惩办:治罪。处(chǔ)治。 ◎ 医疗:治病。治疗。医治。 ◎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治蝗。治蚜虫。 ◎ 从事研究:治学。治史。 ◎ 安定:治世。治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治。 ◎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 姓。
读音:lì
[lì]
经过:经历。来历。阅历。历尽甘苦。 ◎ 经过了的:历程。历代。历史。历来。 ◎ 遍、完全:历览。历数(shǔ)。 ◎ 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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