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风俗,于正月十三日至十六日晚上在家中燃灯遍散各处以辟除不祥。 明 刘侗 于奕正 《帝京景物略·春场》:“十三日,家以小琖一百八枚,夜灯之,徧散井、灶、门户、砧石,曰散灯也。其聚如萤,散如星,富者灯四夕,贫者灯一夕止。” 阿英 《“灯市”--<金瓶梅词话>风俗考之一》:“十三这一天,夜里张灯,家家以小钱(琖)一百零八枚,遍散在井、灶、门户、砧石一些地方,叫做‘散灯’。”
读音:sàn,sǎn
[sàn,sǎn]
分开,由聚集而分离:分散。解散。涣散。散落。散失。散逸。 ◎ 分布,分给:散布。散发(fā)。天女散花。 ◎ 排遣:散心。散闷(mèn)。 ◎ 解雇:他干的不好,让那家饭店给散了。
读音:dēng
[dēng]
照明的器具:电灯。路灯。灯火(泛指亮的灯)。灯语(通讯方法之一)。灯标。 ◎ 其它用途的发光、发热装置:红绿灯。指示灯。酒精灯。 ◎ 装饰张挂的彩灯:灯节。灯市。河灯。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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