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营私。《后汉书·崔駰传》:“游不伦党,苟以徇己,汗血竞时,利合而友。” 李贤 注:“徇,营也。言交非其类,苟以营己而已。” 宋 范仲淹 《上执政书》:“衰老者,为子孙之计,则志在苞苴,动皆徇己。” 宋 曾巩 《再乞登对状》:“盖由陛下神圣文武,度越千载,而虚心纳下,无伐善之意、徇己之情。”
读音:xùn
[xùn]
顺从,曲从:徇私(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徇情(徇私)。 ◎ 同“殉”。 ◎ 对众宣示。
读音:jǐ
[jǐ]
对别人称本身:自己。知己。反求诸己。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天干的第六位,用作顺序第六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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