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夕阳隐婚族是指有着强烈的情感需求的老年人,他们谈起夕阳无限好的“黄昏恋”,却因种种原因被迫或自愿选择了“隐婚”:如同夫妻一样生活,却不进行婚姻登记。
夕阳隐婚族-背景调查
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已占总人口的8.3%。另一项调查显示,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是兑现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隐婚”——如同夫妻一样生活,却不婚姻登记。
夕阳隐婚族-原因
据专家分析,老年人隐婚现象之所以大量存在,是因为老年人的婚姻没有自由,受到子女的执意阻挠,万般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隐婚”这种方式。
不少单身老人由“再婚”走向“搭伙”,正因为过不了子女这一关。
老年人的再婚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由于财产等原因,子女对老年人再婚大多干预,致使许多单身老年人的情感处于‘动荡’状态,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少子女对老年人再婚有一种鄙视态度,认为这是一种“原罪”,而实际上,爱情并不会因为年纪的增加而老去,老年人也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
与此同时,尽管“隐婚”能给老年人带来暂时的平静和安稳,但其中一位老人过世后,或是二位老人因发生矛盾分手时,种种问题就会暴发。
夕阳隐婚族-隐患
一位律师表示在接触过多起与老年人婚姻有关的民事诉讼中,其实‘隐婚’对老年人的伤害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
现实生活中,有的老人在“再婚”伴侣去世后,被对方子女赶出家门,居无定所;有的老人分手时向对方索要财物,引发纠纷……
因为没有婚姻登记,‘隐婚’老人无法按照法律规定,以配偶身份成为法定继承人。也因为没有婚姻登记,老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类似官司很难打。
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办理婚姻登记,婚姻关系无效,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老年人再婚时,为避免财产纠纷和儿女反对,无奈选择“非婚同居”,老年人的“再婚”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夕阳隐婚族-建议
尽管法学界有专家提出,可设计“非婚同居”制度,为老年人“隐婚”提供法律保障,但在现有婚姻法律制度下,全社会应更多思考如何为老年人再婚登记提供帮助。
除了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司法力度,老年人婚姻还需要人们转变观念和社会舆论支持,保障老年人婚姻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参与的课题。
字义分解
读音:xī
[xī]
日落的时候:夕阳。夕照。朝(zhāo ㄓㄠ)夕相处(chǔ ㄔㄨˇ)。
◎ 泛指晚上:前夕。除夕。一夕谈。
读音:yáng
[yáng]
明亮。
◎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宇宙中通贯所有物质的两大对立面之一,与“阴”相对:一阴一阳谓之道。阴阳二气。
◎ 指“太阳”:阳光。阳面。阳历。向阳。夕阳。
◎ 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多用于地名):衡阳(在中国湖南省衡山之南)。洛阳(在中国河南省洛河之北)。
◎ 温暖:阳春。
◎ 外露的,明显的:阳沟。阳奉阴违。
◎ 凸出的:阳文图章。
◎ 关于活人的:阳间(人世间)。阳宅。阳寿。
◎ 带正电的:阳极。阳电。阳离子。
◎ 男性生殖器:阳痿。
◎ 古同“佯”,假装。
◎ 姓。
读音:yǐn
[yǐn]
藏匿,不显露:隐藏。隐匿。隐居。隐士。隐讳。
◎ 伤痛:隐恻。
◎ 怜悯:恻隐之心。
读音:hūn
[hūn]
男女结为夫妇:结婚。新婚。已婚。婚姻。婚约。婚礼。婚变。婚娶。婚外恋。离婚。
读音:zú
[zú]
亲属,泛指同姓之亲:族规。族长。家族。
◎ 指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种族。
◎ 指在历史上形成的人群的稳定共同体,他们有共同的语言、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心理素质:民族。
◎ 聚居而有血统关系的人群的统称:宗族。氏族。部族。
◎ 事物有共同属性的一大类:芳香族。
◎ 封建时代的一种残酷刑罚,一人有罪,把全家或包括母亲、妻家的人都杀死:族灭。
◎ 聚合,集中:云气不待族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