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砍掉右足。 汉 代酷刑之一。《后汉书·明帝纪》:“天下亡命殊死以下,听得赎论:死罪入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 李贤 注引《汉书音义》:“右趾谓刖其右足。”《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太后比三日幸 洛阳 ,録囚徒,理出死罪三十六人,耐罪八十人,其餘减罪死右趾已下至司寇。”
读音:yòu
[yòu]
面向南时,西的一边,与“左”相对:右手。右边。 ◎ 地理上指西方:山右。江右。 ◎ 指政治思想上保守或反动的:右倾。右派。右翼。 ◎ 古代称等级高的:右族。右职。无出其右(没有高过它的)。 ◎ 崇尚,重视:“窃以右文兴化,乃致治之所先”。 ◎ 古同“侑”,劝酒,劝食。 ◎ 古同“佑”,帮助,偏袒。
读音:zhǐ
[zhǐ]
脚:趾高气扬。 ◎ 脚指头:趾骨。趾甲。 ◎ 踪迹:“庶追芳趾”。 ◎ 古同“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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