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康熙时分长城以南行政区为十八省,即河北﹑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后沿用为中国内地的代称。
读音:shí
[shí]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 表示多、久:十室九空。 ◎ 表示达到顶点:十足。十成。
读音:bā
[bā]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八面玲珑。八卦(《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
读音:shěng,xǐng
[shěng,xǐng]
地方行政区域:省份。省会。 ◎ 节约,不费:省钱。省事。省吃俭用。 ◎ 简易,减免:省略。省称。省写。 ◎ 中国古官署名:中书省(a.魏晋开始设置,总管国家政务,历代有所沿革,唐初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共管政事;b.元代“中书省”兼管“尚书省”的职权,权更重,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行中书省”,简称“省”,是现在“省”的来历)。尚书省。门下省。秘书省。 ◎ 古代称王宫禁地:省中。省闼(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