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人遵循的法度、仿效的模式。《书·太甲中》“欲败度” 唐 孔颖达 疏:“準法谓之度。” 方东树 《<切问斋文钞>书后》:“窃见诸贤之作,其陈义经物,论议可取者固多矣;而浅俗之词,谬惑之见亦不少。杂然登之,漫无别白,非所以示学者之準法也。”(2).以“准”调和乐律的方法。《后汉书·律历志上》:“官无晓六十律以準调音者,故待詔 严崇 ,具以準法教子男 宣 。”参见“ 準 ”。
读音:zhǔn
[zhǔn]
允许,许可:准许。准予。批准。 ◎ 依照,依据:准此处理。 ◎ 定平直的东西:水准。准绳。 ◎ 法则,可以做为依据的:准则。标准。 ◎ 箭靶的中心:准的(dì)。 ◎ 正确:准确。准星。瞄准。 ◎ 一定,确实:准保。准定。 ◎ 鼻子:隆准(高鼻子)。 ◎ 和某类事物差不多,如同,类似:准尉。准平原。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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