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科举取士的八种科目。 唐 代取士科目甚多,有秀才、明经、开元礼、三传、史、进士、明法、书学、算学及童子等科。《旧唐书·文苑传中·员半千》:“ 上元 初,应八科举,授 武陟 尉。”八科,即指诸科中的八种。 宋 初以九经、五经、开宝通礼、三礼、三传、三史、学究、明法为 讲武殿 复试八科。见 宋 王应麟 《小学绀珠·制度》。
读音:bā
[bā]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八面玲珑。八卦(《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
读音:kē
[kē]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科。槐树是豆科。 ◎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科室。财务科。 ◎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科目。学科。文科。外科。 ◎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科举。科甲。科第。登科。 ◎ 判定(刑罚):科处(chù)。科罚。 ◎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科。科白。 ◎ 古同“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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