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代的九类赋税。《周礼.天官.大宰》:"以九赋敛财贿:一曰邦中之赋,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之赋,六曰邦都之赋,七曰关市之赋,八曰山泽之赋,九曰币余之赋。"郑玄注:"邦中在城郭者,四郊去国百里,邦甸二百里,家削三百里,邦县四百里,邦都五百里,此平民也。关市﹑山泽谓占会百物,币余谓占卖国中之斥币,皆未作当增赋者。"按,前六种赋税皆以地区远近为区别,征土地产物;关市之赋征商旅税;山泽之税征矿﹑渔﹑林业税;币馀之赋指不属以上各类的其他赋税。后以"九赋"泛指各类赋税。
读音:jiǔ
[jiǔ]
数目,八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玖”代):九归。 ◎ 泛指多次或多数:九死一生。九霄云外。
读音:fù
[fù]
旧指田地税:田赋。赋税。 ◎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种文体。 ◎ 念诗或作诗:登高赋诗。 ◎ 给予,亦特指生成的资质:赋予。赋有。天赋。禀赋。 ◎ 古同“敷”,铺陈,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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