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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作文

我的朋友作文

我的朋友作文篇一:

朋友是人人不可缺乏的人生交际大事,每一个都有一个好朋友,没有朋友的人会很孤单,我也不例外,我也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叫婷婷,我和她是在网上认识的,我和她一聊恨晚认识。我和她发生过一件事,那件事只到现在我还深深的记在脑海里,事情的经过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我记的那时的季节是夏天,那一天的天气很热,我中午很早就去上学了,可时间没有到所以校门还没有开。我就站在那里等校门开,站了20分钟后汗流夹背,才有校工来开门,进了教室以后差不多是上了一节课左右,我头突然就晕了起来,头趴在桌子上躺着,看能不能好一点,就在这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说了一句话,问我人是不是不舒服。我抬头望了一下看是谁,原来是我的最讨厌的人婷婷,她怎么会这么好心来问我吖。所以我问她是不是想笑我吖,她表情十分认真的说不是想笑你,过了一会儿,她就拿着白花油给我搽,还问我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呢?到了放学时她还坚持要送我回家,因为我头晕,我争辩不过她,就让她送了我回家。

在这件事以后我从讨厌她,变成和她是好朋友了,只到现在我们还一起读在一起。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当一名医生救百姓。

我的朋友作文篇二:

我有一个朋友,是在读小学的时候认识的,我读五年级了,他读四年级。他算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胖子。圆圆的脸蛋,眼睛炯炯有神的,但是一双小小的眼睛,看着他的脸蛋时却觉得有点好笑,不,是可爱。

以前的我们,时常一起去球场打球。一打就是好几个小时,我们特喜欢单挑,一对一。由于在他的体形占了明显的优势,所以常常被他败得甚惨。打到已经精疲力竭了,该走了,还仍然有点对球场依依不舍的感觉。也许那时的我们,对篮球有着一种疯狂的热爱吧。

如今,我们各自走向自己的路。我们都上了中学,但却是在不同的学校,他选择了体校,而且随父母搬去更远的地方了。由于他在五级年时就已经参加了学校的篮球队,后来到六年级时又选择了铅球,但在一次个间体校的校长来探人,结果他被选上了。所以,现在就读于珠海的一间体校。在他搬走后,还是时常来找我玩的,可是我们的联系却越来越稀疏了。

有一次,他坐车来找我。

我说;“想打球了吧?好!咋好好地PK一场!”

“不了,我想去河边走走,聊聊。”

于是,我们就边走边聊。

我问道“哥们,最近可好?”

“唉,不好!我可后悔了!——选择了体校。”

听了他这句话我很震惊,原来,他就读的体校学习的风气很差,大部分学生都是吸烟喝酒的,时常还少不了打架斗殴,老师也拿那些调皮的学生没辙。而且上了课时老师都有被学生给气哭过。我后来建议他既然如此不好,那干脆就离开那儿算了,随后,他默然。

前段时间我们在上QQ聊,他跟我说他决定要回老家读了……

我们的友谊没有被时间所泯灭,我们虽各置一方,但友谊的厚重还是永远不变的!

我的朋友作文篇三:

哈哈,出差回来的爸爸把双手背在后面,我正奇怪,突然,爸爸把手都伸出来,原来,他拿出来一笼子小鸡。“哇!真可爱!”我一下抢了过来。

它们长得真有趣,全身黄灿灿的。远看,它仿佛是两个小黄毛球。金黄金黄的,可活泼了!如果,我不留意看,还真以为是两个小毛球呢!那尖尖的小嘴巴,短短的,黄黄的,扎扎的,由两个小三角形组成。我好奇地摸了摸,滑溜溜。小鸡的嘴最有意思,每次当它张开时,我都会看见它那又红又尖的舌头。它的腿很细,细的像两根棍儿。爪子又尖锐又锋利,有一次,我在给它喂食,它为了保护自己,用爪子差一点就挠到我了。现在,想起来,那只小鸡太可爱了!我太喜欢这只小鸡了!

小鸡不仅长得可爱,而且吃起食来也显得很有趣。那天,我从柜子里拿出鸡食,放到小鸡嘴前,它先是啄了啄,然后把嘴张开,我便把鸡食放进它嘴里。只听“咔咔”几声,小鸡把全部鸡食都吃光了。接着,它又张开嘴,好像在说:“我还没吃饱呢!”于是,我又去拿鸡食。这一次吃的时候,细嚼慢咽,一口一口地吃。它那尖尖的小嘴,既可以把虫子吞下去,又可以把一粒一粒的鸡食吞进肚子。这时,它误认为我的铅笔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小鸡先用它红彤彤的舌头舔了舔,然后试着啄了啄。我心想:“傻家伙,这不能吃”。

于是,我就要跟它玩玩。我拿起一个小皮球,小鸡转身就朝我这走来,我赶快把手中的球扔出去。只见小鸡直奔小皮球跑去。我立刻去追。我拿到小皮球以后,看到小鸡满脸伤心的样子,仿佛在说:“给我皮球玩会儿,求求你了!”

我真希望我和小鸡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篇四:

“我喜欢酸的甜这就是真的我,青春期的我有一点点自恋。”

现在已经进入青春期的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不是刚出生的婴儿,依赖妈妈的怀抱。也没有小时候天真、可爱的笑容。更不会像小时候那样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玩耍。现在的我已不是小时候天真烂漫,纯真无邪,更不是小时候遇到不开心的是可以放心哭鼻子的我,现在的我只要是回忆小时候的那些事就使食物中的美味佳肴,让我回味无穷。还记得小时侯那一件件小小的玩具,都和我有着不一样的故事,小猴子陪我入睡,洋娃娃陪我玩耍......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唯一最喜欢的就是我的玩具,“小袋鼠”那个小袋鼠长得不怎么好看,一开始,它是我所有玩具当中最讨厌的玩具。它没有洋娃娃的可爱,没有小狗机敏,我一点也不喜欢它。那是有一次,我受了很大的委屈,被妈妈打了,我很想发泄一下心里的怨气,所以我就看见小袋鼠身上的拳套,我就和这个玩具袋鼠打了起来,我把所有的怨气都冲小袋鼠身上发,最后把小袋鼠手上带的拳套摘下了一只,用笔在小袋鼠身上画画,最后我打累了,我看着小袋鼠觉的它好像另一的我,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小袋鼠,它也成了我的朋友,一个最好的朋友。我可以把我心里的话都告诉它。因为我们的感情比天还要高,比海还要深。我唯一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篇五:

雨淅淅沥沥的,如丝一般飘落下来。望着飞落的雨丝,我的记忆深处出现了一把不寻常的粉红的小雨伞和我的一位好朋友——静。

一双又细又弯的眉毛,一对常常闪烁着好奇目光的稚气的眸子,白嫩而红润的脸上常常流露出安静的神态,真是人如其名。

那天,雨不知不觉的下了起来。正在教室里写作业,猛一抬头,隔着濛濛的雨帘,我看到国旗被雨水淋了个透湿。“哎呀,没降国旗”,我飞快的冲到楼下,扎进茫茫雨雾中,来到旗杆前冒雨降旗。那雨点像个精灵钻进我眼中,使我睁不开眼。突然,一把粉红的雨伞奇迹般出现在我头顶,为我遮住了那调皮的雨丝。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静。静比我个子低,她吃力的踮着脚,双手撑着伞。

我迅速降下国旗,和静疾步冲出雨雾,来到楼道里。静爱恋地抚摸着被雨水淋湿的国旗,向我投来责备的目光,似乎在说我一点也不称职。我不敢与静的目光对视,低下了头。

那竖立在墙边的小雨伞,经过雨水的冲刷,显得更红了,红的那么耀眼。我突然发觉那把雨伞被一种奇异的光笼罩着,这是那把伞独有的,静也独有的。

我永远忘不了那把粉红的雨伞,和那一颗像粉红雨伞跳动的,静的心!

我的朋友作文篇六:

你有朋友吗?他们是乐于助人的同学?是和蔼可亲的父母?还是……我的朋友也很多,其中跟我最好的要数可爱的小狗――“娃娃”和不辞辛苦、方方正正的录音机了。

先说“娃娃”吧!“She”hasgottwobigeyesandnicenose。它既是“贪吃虫”又是家里的“清洁工”。怎么?不相信?那我就讲一件事让你听听!

有一次,我们家吃鱼,它“蹭”的一声,前爪抓住了桌子。我见此事,立刻对它采取了“猛攻”――喊:“你又不是cat,吃鱼干什么?”它只好回窝了。等我们吃完饭,它就成了“清洁工”。它把鱼刺都弄到一起,然后狼吞虎咽起来。怎么样,信了吧?

再说录音机,它的外观是银色的,中间还有一个白色的“四不象”图形,那样可以看到磁带再转动。它可是我最最亲密的伙伴了。

记得那天晚饭后,我开始背英语单词,可是我有几个单词还是背不下来,就“麻烦”“好朋友”一遍一遍地“唱”这几个英语单词。最终百词考了100分,我真的要感谢它呀!

当我跟同学打架的时候,它就为我唱起“友谊”这首歌曲,我就不跟同学们打架了。

呀啊!不好!它们俩正“两眼喷火”“气势汹汹”地向我走来了,我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对了,如果你的朋友也很有趣,也向我介绍介绍吧!

我的朋友作文篇七: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星期一下午放学时,我和赵玉硕排队出了校门,刚要过马路的时候,赵玉硕想起了语文书和文具盒放在教室的桌子上忘记拿,于是,他就急匆匆地向教室跑去,刚跑到教室门口,他看见教室门没有锁,便轻轻地推开教室门,一看,教室里到处是垃圾,赵玉硕想:今天的值日生忘记了打扫卫生,学校每日卫生评比一定不及格,明天老师一定会批评他们,还可能罚他们扫地呢,那么明天就不用我们这小组扫地了。赵玉硕心里一阵阵高兴,他连忙拿起书和文具盒,刚走到教室门口,赵玉硕又想:今天的值日生忘记了打扫卫生,如果检查卫生的老师看见了我们班这么脏,肯定扣我们班的竞赛分的。不,不能让他们扣分。于是,赵玉硕拿起扫帚,沙沙地扫起地来,不一会工夫,赵玉硕就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赵玉硕把垃圾倒到学校的垃圾池里,他远远看见检查卫生的老师来检查卫生了。不行,教室的窗户还没有关上,要扣分的。他飞似的跑进教室,气喘吁吁地把教室的所有窗户一一关上。这时检查卫生的老师正好来到我们班的教室,他们看见教室的卫生打扫得很干净,给了一个满分,赵玉硕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第二天老师知道这情况后,表扬了赵玉硕。

我的朋友作文篇八:

我的好朋友有很多,这次给大家介绍我很多个好朋友中的一位,她也是我们班的女秀才。她有一个很文雅的名字—杨雅。

杨雅长着一个漂亮的脸蛋,正规的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带着一张红红的小嘴。她长得可漂亮了,可是唯一不足的是她的皮肤太黑了,再加上她的名字,杨“鸭”,所以,男生们都调皮的叫她“黑鸭子”。

杨雅的知识面很广,之所以她的作文写的很好,她的普通话也讲得很流利。有一次,她在全校口头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名,她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才引出了另一个外号“女秀才”。

杨雅能歌善舞,歌声悦耳,舞姿优美,舞台上总少不了她的身影。

因为杨雅的优点重重,再加上她的责任心很强,老师们都很喜欢她,命她为‘文艺委员’。

杨雅很好相处,她心胸宽大,从不计较小事。又一次,我忘了拿钢笔,可作业必须用钢笔做,正发愁呢!杨雅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钢笔借给了我,这支钢笔是她过生日时,她爷爷送给她的,可是我在做完作业后,不小心弄丢了她的钢笔,我想她一定很生气,不会原谅我,可她虽然皱了一下眉头,可她却笑着对我说:“没关系。”我知道,她心里一定很难过。

正是她这种宽大的心胸,让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篇九:

我的好朋友是旺仔,它是一只贵宾犬,它与我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在去年的暑假,大伯给了我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就是旺仔。原先我不敢跟旺仔玩,因为我害怕它咬我,大伯就把它先放在他那里。但是,三天以后,我就和旺仔有了亲密的接触,旺仔闯进了我的生活。从那一刻起,我就变了,天天和旺仔下楼玩耍。记得有一回,旺仔发现了一块肉骨头,没想到,旺仔不理不睬的,难道旺仔不饿吗?我就让旺仔去啃,没想到,旺仔不吃的原因是因为上面有几只蚂蚁,一下子就吐了出来。但是蚂蚁们好像记住了这个仇,第二天,我和旺仔下楼玩,刚一出来,旺仔的腿就抖得不停。我弄开它那面条似的卷毛一看,我顿时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因为有一只小蚂蚁正趴在旺仔的腿上一直咬着它呢!但是有一天,我和旺仔的美好时光就该结束了,因为旺仔要回老家了,它的新主人拉着它,旺仔抓着门框,留下了几道抓痕。没办法,爸爸送旺仔回了老家,那天,我哭了好久好久。

旺仔走了之后,那几道门框上的抓痕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我永远不会忘记旺仔,因为它是我最好的好朋友,虽然相处的时间有点短,只有三个月,但我不会忘记它——旺仔!

我的朋友作文篇十:

我的闹钟非常守职,五点钟准时把我从梦幻世界里拉了出来。我洗漱完毕后,正当要出门时,急促的门铃声“叮铃铃”地响起,我摸不透是谁一大早就来了,好奇地打开门,原来是我在广场上认识的朋友,邀我一起去玩。我直接回复他:我还有事。

今天,我要去深山老林里拜访我的“朋友”。不坐车,不邀游伴,也不带什么礼物,就带着满怀的好心情,踏一条幽径,独自悠悠而去。

那只猴子是我要访问的第一个“朋友”。说它懂事,不算懂事,跳到我的肩上,拉开我的背包;说他不懂事,也不算,爬到树上,摘下一个芒果递给我。更让我惊奇的是,他又爬到树上,摔了下来,还发出“哎呦哎呦”的叫声,我急忙跑过去,它好像计谋得逞似的,得意地摇摇尾巴。真让我怀疑,猴子是不是进化了。

第二位“朋友”非常好客,听他“笃笃”几声就叼出一只虫子,伸着头,问我吃不吃,我摇摇头。它就是——啄木鸟。

蚂蚁兄弟们排成“一字型”队伍整整齐齐地前进着。其实呢,他们是在告诉森林里的朋友:要下雨了!!!

嘿,还真灵,刚刚还是艳阳高照,现在呢,乌云满天。顿时下起了雨,头上的岩石像为我撑起巨伞,一些小岩石“咣啷啷”地滚下山坡。

渐渐地,雨停了,彩虹出来了,小溪里的鱼儿欢快地游着,天上的鸟儿自由的地飞翔,小树随着微风轻轻摇动,落叶“沙沙”地伴起音乐……有了这样的好风景才有了好心情,有了这样的好心情才能活到九十九!

我的朋友作文篇十一:

他的面貌非常俊俏,一双洁白而又干净的牙齿为他淡而又薄的嘴巴的嘴唇增添了不可缺少的作用与光彩,他嗅觉非常灵敏,能在几米之内闻到食物的香味,不亚于“狗”的嗅觉。一双柳叶似的眉毛光荣的站在紧缩的眉头上“坚守岗位”,还有他那大脑力的智慧,好似星空中的繁星一样可捉摸;好似海底深处的沙石一样深不可测;又好似海上航行的航空母舰一样不可轻视。他的眼睛闪烁着希望的目光,好似已经看到了他的未来,他非常幽默和机智。而且他的柳叶眉还经过修改呢!

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下午,我们都在兴高采烈的玩着,不一会他就回到屋里,我想:平时他最爱玩了,今天是怎么了?我越想越不对劲,好奇心把我拽到了屋前,让我看个究竟。只见她拿起叔叔的电动剃须刀胡乱刮了起来,眉毛被“修改”的好看多了,他要出来了,我赶紧跑出来告诉我的小伙伴,小伙伴们笑的肚子都疼了。他来了,我们便说:“太好看了你的眉毛怎么弄的?”说了这话,我们得意起来。他怔住了,不一会,他又换了一个态度说:“你们懂什么?我这叫挂彩,有本事什么试试。”见我们一声不说,接着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这叫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短短一语显示出了他的幽默和机智。

这便是我的朋友,朱宇伟。

我的朋友作文篇十二:

致我最亲的鸡菌:

你好啊!

也许,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走了,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我不知道是否让你快乐过?但,我的答复是:你是快乐过。我不知是向你道谢,还是道歉。

如果说谢谢的话,我就应该感谢上天让我交了你这种愚蠢而又迟钝的呆瓜做死党。在一起的日子,可以欺负你啦!

那说抱歉的呢,就是痛恨自己离开你,把伤心、寂寞留给你。还有,最担心的是,怕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报复你。

恕我没能在最后的过程中保护公主。小的实在罪过呀!不过哩!奉皇上嘱托;今日起,现任何芸瑄同志作为公主的“奴隶”(哈哈,是好朋友啦!)钦此………~。

公主,我不在的时候,你一定要好好的注意休息呀,要好好地吃饭。好好的写作业。好好地上课,要认真,仔细,细心。(唉呀妈呀,怎么变得怎么鸡婆了呢?)

好了。我也讲完啦。以后,我会每星期写信给公主。望公主别牵挂我,更不要绝食哈!(嘻嘻!)且记,不要相信任何人。除了我~~~/。

我的朋友作文篇十三:

“挚友如一体同心。”这是亚里士多德说的。在生活中,我们除了需要亲人或许更需要的是朋友。如果没有了朋友,一个人就会变得孤单寂寞。

朋友有各种各样。可以是:你喜欢的人、小动物、植物……如果要说我最亲密的朋友,那就是她——我家养的仓鼠。仓鼠?对,接下来我为大家一一解释。

黄布丁仓鼠——希斯·亚布斯·洞洞。她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仓鼠,性格开朗,热爱自由。如果可以,我真想带她出去溜达溜达。洞洞有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那眼睛好像快滚下来似的。细细的米白色的毛,摸上去可舒服了。我最喜欢她的眼睛,看着她那嘀咕嘀咕转的眼睛就能获得无数安慰。

洞洞是花鸟市场路边买来的。那天我看着她那活蹦乱跳的神情,与众不同的奔跑速度,便选定了她。当我小心翼翼捧着她回家时,别提有多开心了。那天,我便开始喜欢上她——洞洞。

洞洞是一只会安慰人的可爱小仓鼠。那天我心情非常郁闷,也不是考砸了,也不是被欺负了,不知怎么的心情就特别差。当我瞄了一眼洞洞时,她正在咬笼子,那是无声的抗议着我关着她。我打开笼子,拿起洞洞想往地上扔。我却发现洞洞不动了。她嘴巴停止了咀嚼,用那对我来说微不足道的小眼睛瞪着我。那神情分明在说:你怎么了?我舒服了许多,便开始述说我的伤心事。她不停的舔我,好像是一种安慰。我说完了,洞洞很轻柔的叫了一声:“吱~~~”虽然只有一个字,但就是这一个字让我心中的乌云彻底散开。我轻轻说了声:“谢谢你,洞!”便开心的去写作业了。

“友谊永远是一个天肉的责任,从来不是一种机会。”是啊!拥有朋友绝不是一种机会,何况是最亲密的朋友呢?

我的朋友作文篇十四:

在我过去的日子里,一直都是她,我的朋友教会了我乐观,让我能够面对人生中每一次困难和挫折。

还记得那个时候的我,年龄虽小,但拥有得朋友可不少,这些朋友就像眨着眼的繁星,把记忆的天空点缀得异常美丽。但是记忆最深刻的却只有她。

她,圆圆白净的脸庞,那双水灵灵,闪亮的大眼睛总是一闪一闪的,那张樱桃般得小嘴总是挂这迷人的微笑,那两根漆黑的马尾辫总是一甩甩的。她,性格开朗、体贴人心、有幽默感……但她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她那面对失败得那中乐观向上得态度。他就是我的死党——小丢。

还记得在一次数学 考试中,我考砸了,我心灰意冷地坐在座位上,望着那张打满红叉的试卷,心里乱成了一团麻。当时,我心里想着:当父母满怀期望地问我得了多少分,而我却留给他们一张打满红叉的试卷,我到底该怎么样面对父母那双失望的眼睛呢?想着想着,我的眼睛就湿润了。

这时,小丢走了过来,她看看桌子上的试卷,再抬头看着我的眼睛,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他对我说:“丹,怎么了啊?考得高分太激动了是吧?嘿,哪像我连哭都没有眼泪!”我擦干脸上的泪珠,“可是我……”“没关系的,你看看我,我不是考得比你还差嘛!你啊,就应该多学习学习俺们这种乐观向上的态度是吧?呵呵!”听了小丢这番话,我立刻破涕为笑。

后来我想了想,过去也就过去了,我又何必生活在过去的阴影下呢?从那以后,每天早晨当我迎接新的太阳时,我会把所有的烦恼抛到脑后,开开心心迎接全新的一天。只要笑一笑没什么事情过不了,不是吗?

这就是我的朋友,虽然现在,我的小学时代就要接近尾声了,小学这五年来的时光就像流星划过天空那样短暂,但是,我觉得我的五年小学生活,是我多的最开心的五年,以后的我,还会继续记得这五年的生活,记得我的朋友。谢谢你们,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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