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喜欢红色,因为红色代表喜庆;不少人喜欢绿色,因为绿色代表和平。然而我却偏爱蓝色——因为它象征着科学与未来。
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远山,远山是蓝色的。见到远山我就遐想,除了山石和树木还会有什么呢?小鸟?浮云?山泉?瀑布?嗯!也许还有矿藏呢!什么金矿、银矿……最好是蓝宝石矿。
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大海,地球上大部分都是海洋,所以地球是蓝色的。记得我六岁时和爸爸去过南戴河,刚到海边大海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样的宽阔!我高兴极了,恨不得马上也容入这宽阔的海洋!我和爸爸一起蹬上了捕渔船,心嘭嘭地跳的快极了。船开动了,海岸线渐渐离我们远去!看呀,船工捕上一大堆小鱼、小虾!咦?还有小墨斗鱼呢!嘿!煮熟以后还真好吃呢!大海有无限的资源供人类享用。我喜欢大海,因为大海是蓝色的,大海很神秘,它深不可测。
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天空。天空中的星星可真奇怪!一到夏天就蹦出那么多;可一到冬天它们又变的稀少了许多。月亮更奇怪了,它时圆时缺;圆时像玉盘,缺时像小船。那么神秘的太空需要我们去探索。
蓝色带来如此多的奥秘,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世界上的动物有很多,有活拨的小白兔,笨笨的熊猫,可爱的孩子。但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小狗。
小时候,我们生活在文塔,在文塔里差不多每家每户都养狗,我们家也不例外,养了一条黑狗,我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阿黑”。“肥仔”非常通人性,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天我放学的时候,肥仔都会离我家不远的路等我回来,它只要远地看见我,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向我跑过来,用石头添我的手脚,用爪子捉我的衣服,那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好像在欢迎我回来。刚才的时候我觉得很不卫生,使我对它另眼相看了,那一天放学回到家里,我没带钥匙,妈妈到天里干活了,我只好在门口等了。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后,妈妈回来了,后面跟着肥仔。我觉得很奇怪,我问:“妈妈,你怎么知道我没带钥匙回家,知道我回来。”妈妈说:“是肥仔告诉我的。”我觉得很奇怪,肥仔有不会奇怪,它有不会说话,怎么回叫你回来呢?妈妈告诉我说:“肥仔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它笑眯眯地看着我,那样子很讨人喜爱的。”我们一家人每天都会拿肥仔来取乐。
肥仔在它十二岁的时候就死了。它死的那一天,我们一家人都很少说话,更别说听见笑声了,它的儿子小黑也遗传了肥仔的优点,紧紧地守在肥仔的旁边,寸步不离。我们呢也很不舍得,在第二天才把肥仔安葬了。直到我还会经常想起肥仔的许多事情。
现在我还是很想念肥仔!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爸爸,他的外貌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在我眼里却是一个可亲可爱的人。原因有三点。
幽默风趣
奥运会开幕那天,吃完晚饭,我和妈妈在看电视,他一边扭屁股一边笑嘻嘻地走过来。我和妈妈看着他,知道他又要逗我们玩了。只见他一会学青蛙撅着屁股跳来跳去,一会学猴子抓耳朵。我和妈妈虽然已经习惯了他的幽默,但他每次都有新玩意、新招式,这次也不例外,我们笑得前仰后合。这时奥运会开幕式开始了,他马上乖乖地坐在沙发上认认真真地看起电视来,跟刚刚那个搞笑的人比视若两人。
棋艺高超
我爸爸是一个下棋高手,喜欢下棋。飞行棋、跳棋、象棋样样精通。在我们家,他是长胜冠军,和朋友过招,他也常常获胜。不过高手也有糊涂的时候,一次我和他下棋,他不小心,竟然走了两圈。哈哈,最后呢?当然是我赢了!爸爸见我这样兴奋,故意做出很后悔,很惊讶的样子。我笑得肚子都痛了。
厨艺超群
我喜欢爸爸的第三个原因是他做的菜很好吃,什么凉拌木耳呀,什么水果沙拉呀,什么水煮石斑呀......真是酸甜苦辣,色香味齐全。
怎么样?这就是我的爸爸,很羡慕吧!
我喜欢在考试时写悄悄话,我喜欢在下雨时丢掉雨伞,我喜欢在过马路时嬉戏打闹,我喜欢在心流血时故作坚强,我喜欢在做作业时独自发呆,我喜欢在流泪时躲在墙角,我喜欢在睡觉时望着天花板幻想,我喜欢在上课时看着认真听讲的他,我喜欢在发成绩时与他争强好胜。
我喜欢很多很多,可都不如我喜欢他多,他就像是我生命的一半。没有他,整个世界无限黑暗;有了他,整个世界无限光彩。难道有他没他,差距真的那么大?
世上哪有人不喜欢听夸奖的,每当我听到夸奖时,脸上堆满笑容,心里美滋滋的。 前些日子,《红领巾报》刊登了我的一篇作文,老师知道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夸奖我的作文写得不错,还特意邀请我到教室前面给大家读了一遍,许多同学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高兴得都快要飘起来了。
可是回到家里我又感到有些不安,因为这篇作文并不代表我的真实写作水平,刚写完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东拼西凑了三百个字,爸爸看了,着实给我修改了一番,奈于爸爸那严厉的目光,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按照爸爸的要求又重新写了一遍。你说这能算是我的真实写作水平吗?这样的夸奖能算是名副其实吗?将来参加作文考试能带着爸爸去修改作文吗?想到这里,我早晨起来听到老师夸奖时的那股高兴劲,顿时荡然无存。 这回作文我要自己写完自己修改,我可不愿意让爸爸再参乎了。不过,说老实话,爸爸也没白参乎,我还真的跟他学了两招儿。如果我再加把劲,多下点功夫,总不至于把作文写得乱七八糟,让鲜红的大“丙”也闯进我的作文本吧。
我相信通过自己辛勤的努力,总有一天会凭借自己扎实的语文基本功,写出漂亮的作文,得到老师名副其实的夸奖。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朋友们,在广阔的大自然中,你最喜欢什么颜色?是像天空似的蓝色?是像竹子似的翠绿?还是像雪花似的白色?我呀,在这五彩缤纷的颜色中,偏偏喜欢那粉红色。
我喜欢粉红色,因为它是桃花的颜色。当春风轻轻拂过大地时,柳树发芽,桃树开出了美丽的粉红色的桃花。一朵朵,一簇簇,开得那么旺,它们好象闻倒了春天的气息,争先恐后地绽放……
朋友,你知道我喜欢粉红色喜欢到什么程度吗?我告诉你吧,我的手表、书包、鞋子、衣服、床、窗帘、发夹等都是粉红色的呢!粉红色最多的就是我的书包了,到目前为止,我的粉红色书包都有五个了呢!我很爱惜这些书包,我从不在书包上乱涂乱画、贴小东西,下雨天,我的粉红色雨伞太小了,我怕书包淋湿了,就将雨伞遮住书包,冒雨回到了家。
啊,朋友,喜欢粉红色吧,因为它能带给我们愉快的心情。
我最喜欢看《大风车》每天写完作业,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兴奋而以耐心的等待节目。“节目开始了”我高兴的差点从沙发上摔下来,睁大眼睛不放过任何细节,妈妈笑着说:“哎,这只小老鼠终于清静下来,我终于可以耳朵不长老茧了!”
今天放的是《猫和老鼠》那只叫汤姆的猫咪总惨败,被一只叫杰瑞的小老鼠弄得团团转,不知天下的猫咪看了怎样想,肯定被气得半死,然后集体出动去世找制片人,抓的他满脸横杆,想到这些,我就笑的天花乱缀。
看,一个惊险场面,猫咪快要抓到小老鼠了,“小老鼠快跑!”我在心里想,“扑通”猫咪的脸被铲平了。“哈、哈”我笑得不公嘴巴“开花”,连屁股也“开花”了。
哎呀!我的胃都笑破了……
茶余饭后,看看《大风车》实在是一个享受,我由衷的喜欢《大风车》节目,它不仅生动有趣,给我添加无穷无尽的笑容,而且又教会我许多新的知识,是我的一位好“老师”。
在干旱地带,有一种顽强的植物,它就是仙人掌。 我姥姥也有一盆仙人掌,它是绿色的。它的茎就像小手,“手掌”大大小小的,越往上长,“手掌”就越大,几乎长到有30厘米才慢慢分枝。从远处望去,就像一个小人伸出一双长长的手臂。 仙人掌身上长满了刺,像一根根银针,但是为什么仙人掌没有叶子呢?见过仙人掌的人都会这样想,原来仙人掌的小刺就是叶子,由于天气太热,叶子就进化成了小刺,这样不仅能少蒸发些水,还会反射阳光的辐射,减少热量,把水分留在身体里。
仙人掌还可以消除疼痛。有一次,一只蜜蜂把我的手给蛰了,蛰出一个大包,这时,姥姥摘了一个仙人掌的瓣儿,把它弄碎,涂在我被蛰的地方,过了一会儿,我的手就不疼了。 仙人掌默默帮助着我们,却不求回报,这不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地方吗?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让我喜欢的人,最让我喜欢的就是我的表弟──晏儒粱。表弟今年3岁,圆圆的小脸,小小的耳朵,樱桃般的小嘴,看似小巧玲珑的他很像女孩子。表弟虽然长得像女孩子,但是他的行为一点儿也不像女孩,他十分捣蛋。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阿粱不知从哪儿早出来了,在我身后把我吓了一跳。
他走到我的书桌前,好像对我的笔袋产生了兴趣。只见他拿起我的笔袋,东看看,西瞧瞧,然后趁我不注意,把笔袋里的东西稀哩哗啦全倒了出来,看见他把我心爱的笔全倒出来了,我的心中立刻升起了一股无名之火。我正要抓他,只见他转过身去,又把我书柜里的书翻得乱七八糟。我越来越生气,跳起来就抓住他,他倒好,还向我眯眯眼笑了。
我更加气愤了,扬起手就在他的屁股上扇了两巴掌,只见他横着眉毛,翘着小嘴,用余光瞟了我一眼,便大哭起来,我立即束手无策了。瞧,这就是我既可爱又淘气的表弟,我喜欢他,你喜欢吗?
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从最早的甲骨文,发展到现在的宋体字,一个个字的演变,我们的汉字越来越多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个“爱”字了。
先说一说爱的字形,老师说还有一首关于“爱”的诗:上面一撇像和煦的风,中间三点像丝凉的雨,让我们张开手臂,把朋友抱在怀里。
暑假里,爸爸妈妈要去出差,他们给我报了一个管理班,没有家长管理的都可以去,。要开始去学校的前几天,我的脚趾不小心踢到了门上,整个大脚趾甲翻了起来,顿时鲜血直流,疼得我两眼直冒金星,眼泪忍不住地往下掉。我心想:马上开学了,脚行动不方便,怎么办呢? 开学了,我一瘸一拐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忽然从身后急急忙忙地跑来一个身影,原来是我在自家楼下认识的一个好朋友蒋嘉宇。她的爸爸妈妈也没空照顾蒋嘉宇,本来她今天想早点上学去,但是看到我这一瘸一拐慢慢地向学校走去的情景,就马上停下脚步,扶着我到学校去。在学校里,她什么事都帮着我做:帮我交作业;吃饭时,帮我拿饭,盛汤;下课了,她还扶着我去上厕所。我们俩就像亲姐妹一样,做什么事都形影不离。每当我提出让我自己来做时,她都会说:“没关系的,你的脚不好,好好休息吧!让我来帮你做。”
就这样,她帮我做了几天的“活”儿,直到我的脚可以像往常一样在地上走路了。我觉得有这么一位好朋友是我的荣幸。这就是爱的真实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就像那歌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赛车迷,正因为我是小赛车迷,所以我最喜欢的玩具就是赛车。
我的赛车全身是蓝色的,两边有点黄,它的威力很强,所以我给赛车起了一个很棒的名字,叫做“金甲战龙”。
金甲战龙的威力很强,所以它给我带来不少的荣誉。其中有一件事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是发生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蟠龙公园比赛车。来到蟠龙公园,我们先将赛车放到起跑线上,我一声令下,只见“金甲战龙”一跃而起。刚开始的时候,我和小伙伴旗鼓相当,但在中间的时候,我的金甲战龙好像听到了什么指示,速度突然加快了。在全场的比赛中,我获得了第一名。我又高兴又有疑惑:高兴的是我获得了第一名,疑惑的是在比赛中我的赛车的速度为什么会加快了呢?带着这些疑问,我请爸爸上网查资料。哦,原来是这样的:赛车在直道上跑时间长的话,马达就会越转越快,速度就会加快,这是赛车的一个重要性能。
我想让我的金甲战龙的威力更强,我决定把它的所有装备都改装成最厉害的,马达也改为最好的。这样的话应该会给我带来更好的成绩了。
我喜欢的一个人是我们班的班主任曾老师。她有着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还总是披着一头乌黑的秀发。
曾老师讲课很生动。每次讲课时,我仿佛都被曾老师带进了书中的世界。记得曾老师刚刚教我们班的时候,我胆子小,不敢回答问题。有一次课堂上,曾老师提了一个问题,同学们都抢着回答,我也鼓起了勇气举起了手,这时,曾老师的目光转向了我,刹那间,我的心跳得很快。曾老师用温和的语气叫我回答问题,我站了起来,同学们的目光“刷”地都落在我身上,我心里慌乱极了,回答得结结巴巴的,脸突然红得跟个苹果似的,我偷偷地憨一眼曾老师,发现她那双眼睛正望着我,没有一点威严,好像在说:“别紧张,慢慢说。”顿时,我紧张的心情平静了许多,我鼓起了勇气,流畅地回答了曾老师的问题,教室里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曾老师也满意地笑了。
曾老师有温和的时候,也有严厉的时候。有一次我们班作业做得很糟糕,曾老师改我们的作业改到生气。一放学,曾老师就把作业搬到讲台上来,严厉地批评了我们,但从曾老师那严厉的目光里,我知道曾老师那是关心我们的学习才批评我们的,如果曾老师不关心我们,就是连理都不理我们,更别说是会批评我们了。
我喜欢曾老师,因为曾老师那上课和蔼可亲的目光,讲评作业的严厉,关心我们的学习。这些特点都是我喜欢曾老师的原因,所以曾老师的确是我喜欢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