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台记
宋 · 苏轼
国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饮食与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终南;而都邑之丽山者,莫近于扶风。以至近求最高,其势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尝知有山焉。虽非事之所以损益,而物理有不当然者。此凌虚之所为筑也。
方其未筑也,太守陈公杖履逍遥于其下。见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墙外而见其髻也。曰:“是必有异。”使工凿其前为方池,以其土筑台,高出于屋之檐而止。然后人之至于其上者,恍然不知台之高,而以为山之踊跃奋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凌虚。”以告其从事苏轼,而求文以为记。
轼复于公曰:“物之废兴成毁,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窜伏。方是时,岂知有凌虚台耶?废兴成毁,相寻于无穷,则台之复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尝试与公登台而望,其东则秦穆之祈年、橐泉也,其南则汉武之长杨,五柞,而其北则隋之仁寿,唐之九成也。计其一时之盛,宏杰诡丽,坚固而不可动者,岂特百倍于台而已哉?然而数世之后,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颓垣,无复存者,既已化为禾黍荆棘丘墟陇亩矣,而况于此台欤!夫台犹不足恃以长久,而况于人事之得丧,忽往而忽来者欤!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则过矣。盖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既以言于公,退而为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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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惧变色;禁之,不可。公怒,归之,未之绝也。蔡人嫁之。
余旧有赠元素〔词〕云天涯同是伤流落,元素以为今日之先兆,且悲当时六客之存亡。
颖叔出使临洮,轼与穆父、仲至同饯之,各赋诗一篇,以今我来思为韵,致遄归之意,轼得我字。
设官分职,贵在铨衡;察狱问刑,无闻贩鬻。而钱神起论,铜臭为公,梁冀受黄金之蛇,孟佗荐蒲萄之酒。遂使彝伦攸篸,政以贿成,君子在野,小人在位。积薪居上,同汲黯之言;囊钱不如,伤赵壹之赋。其罪九也。
初成百尺之楼,适及重阳之会,高高下下,既休畚锸之劳;岁岁年年,共睹茱萸之美。
方今汉室陵迟,纲维弛绝;圣朝无一介之辅,股肱无折冲之势。方畿之内,简练之臣,皆垂头搨翼,莫所凭恃;虽有忠义之佐,胁于暴虐之臣,焉能展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