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吞蝗
唐 · 吴兢
贞观二年,京师旱,蝗虫大起。太宗入苑视禾,见蝗虫,掇数枚而曰:“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将吞之,左右遽谏曰:“恐诚疾,不可!”太宗:“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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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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