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谏杀烛邹
两汉 · 刘向
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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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太史公曰:“天道恢恢,岂不大哉!谈言微中,亦可以解纷。
时黄祖太子射,宾客大会。有献鹦鹉者,举酒于衡前曰:“祢处士,今日无用娱宾,窃以此鸟自远而至,明彗聪善,羽族之可贵,愿先生为之赋,使四座咸共荣观,不亦可乎?”衡因为赋,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其辞曰:
故其武声,则若雷霆輘輷,佚豫以沸。其仁声,则若颽风纷披,容与而施惠。或杂遝以聚敛兮,或拔摋以奋弃。悲怆怳以恻惐兮,时恬淡以绥肆。被淋灑其靡靡兮,时横潰以阳遂。哀悁悁之可怀兮,良醰醰而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