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善举
未知 · 未知
刘氏者,某乡寡妇也。育一儿,昼则疾耕作于田间,夜则纺织于烛下,竟年如是。邻有贫乏者,刘氏辄以斗升相济。偶有无衣者,刘氏以己之衣遗之。乡里咸称其善。然儿不解,心有憾。母诫之曰:“与人为善,乃为人之本,谁无缓急之事。”母卒三年,刘家大火,屋舍衣物皆尽。乡邻纷纷给其衣物,且为之伐木建第,皆念刘氏之情也。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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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不书。不告入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从君巡于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犹知之,而况君乎?请由此亡。”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
【混江龙】俺把那指尖儿掐定,整整的二十年窗下学穷经。苦了我也青灯黄卷,误了我也白马红缨。本待做人鹏乌高抟九万里,却被这恶西风先摧折了六稍翎。端的是云霄有路难侥幸,把我在红尘中埋没,几能勾青史上标名。
不善入者,非实录,垣外之耳,乌能治堂而皇之中之优也耶?则史之言,必有余呓。不善出者,必无高情至论,优人哀乐万千,手口沸羹,彼岂复能自言其哀乐也耶?则史之言,必有余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