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邮箱: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