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
  • 汉语词
  • 汉语典q
当前位置 :
什么是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
更新时间:2020-11-11 00:00:00

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即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债的关系,而第三人主动加入债的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

目前,在理论上对第三人主动承诺履行债务的性质主要有四种观点:

一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是保证,第三人是保证人;

二是认为属于免责债务转移,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独立成为新的债务人;

三是认为属于并存债务加入,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属独立的代位清偿行为,第三人独立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24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云一题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云一题(yunyiti.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云一题 yunyiti.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