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刑事。《后汉书·郭陈传赞》:“ 陈 郭 主刑,人赖其平。”《宋史·高防传》:“梦一吏以白帕裹印,自门入授 防 , 防 寤而思曰‘白主刑,吾当为主刑官乎?’俄而 周祖 即位,起为刑部员外郎。”(2).法律名词。“从刑 ”的对称。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独立适用的刑罚。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从刑
1.{律} principal penalty
读音:zhù,zhǔ
[zhù,zhǔ]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 ◎ 预示:早霞主雨。 ◎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 姓。
读音:xíng
[xíng]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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